报停业务办理
1.报停时间
自每年9月1日至当年10月10日止。
2.报停注意事项
报停的用户,必须在10月10日前报停并确认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。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,次年开、停需重新申请。未在期限内申请报停的视为正常用暖,需交纳全额热费。供热公司片区工作人员对报停用户进行验收确认后,将数据输入收费管理软件,并在小区内公示,欢迎广大热用户进行监督举报。
已经申请报停的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,出现跑冒滴漏(内)时请及时维修更换,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
1.报停时间
自每年9月1日至当年10月10日止。
2.报停注意事项
报停的用户,必须在10月10日前报停并确认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。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,次年开、停需重新申请。未在期限内申请报停的视为正常用暖,需交纳全额热费。供热公司片区工作人员对报停用户进行验收确认后,将数据输入收费管理软件,并在小区内公示,欢迎广大热用户进行监督举报。
已经申请报停的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,出现跑冒滴漏(内)时请及时维修更换,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